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12-29

 清国土资发[2015]170号

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三定方案”规定权责清单,现将《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8日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一、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科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本科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并及时向执法监察支队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由执法支队汇总提请局务会议补充完善本目录。

    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本目录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听证事项

设立依据

听证承办单位

备注

1

拟定或者修改清远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土地利用管理科

主动组织听证

2

编制或者修改清远市矿产资源规划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矿产资源管理科

主动组织听证

3

编制或者修改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主动组织听证

4

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土地利用管理科

主动组织听证

5

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相关科室

视需要组织听证

6

拟定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测绘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执法监察支队

依申请组织听证

7

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相关科室

依申请组织听证

8

编制清远市基础

测绘规划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测绘管理科

视需要组织听证

9

编制清远市地质

灾害防治规划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地环科

视需要组织听证

10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控制网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测绘管理科

视需要组织听证

11

编制清远市土地

整治规划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规划与耕地保护

视需要组织听证

12

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土地利用管理科

依申请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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