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函〔2016〕161号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帮助解决县城和中心镇学校建设用地的建议》(第20160252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重视县城和中心镇教育发展用地问题
现状问题客观存在
我市高度重视县城和中心镇教育发展用地问题,收到提案后,并由市教育局开展了全市县城和中心镇学校建设用地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经初步统计,各县(市、区)全市存在用地缺口的县城和中心镇学校建设项目39 个,共计存在建设用地规模缺口519.6亩,用地指标缺口633.7 亩。其中,连州市连州镇良江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英德市浛洸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危房改造、饭堂建设项目和阳山县黎埠中心小学运动场及中心幼儿园工程等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资金已到位,但因建设用地问题工程进度推进缓慢。同时,不少已建成的教育类建设项目因缺乏用地指标问题无法办理国土使用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影响了学校今后的发展完善。因此,全市县城和中心镇教育发展的用地问题确实一定程度存在,确需引起市、县政府和国土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亟待解决。
二、明确责任主体,“一校一方案”解决用地问题
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解决辖区内县城和中心镇教育发展用地的责任主体,协调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学校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形成办理清单,形成“一校一方案”,逐步解决用地及办证问题,并尽快协调做好学校各类建设项目的国土证办理、规划、立项、报建、资金支付等工作。
三、市、县两级共同解决县城和中心镇教育用地指标
我局根据《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清府办〔2016〕24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确定的“三保一兼顾”原则,即:保重点项目、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民生,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凡列入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的教育项目,由市级统筹指标,其中,2016年市政府共已安排351亩用地指标解决重点教育项目用地问题;。同时,每年我市会下达一定数量的指标由县级政府自主安排,县级政府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精神,在城镇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的需要,规划预留相应的教育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教育用地有序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建设时序优先统筹安排教育类项目中小学校的用地指标。
四、加强盘活存量土地,创造教育发展用地空间
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应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和低效工业用地摸底清理工作,对不能通过改造升级、合作转让或重组等方式盘活的低效用地,由政府协议收回后按照城乡规划优先预留给县城和中心镇教育项目。鼓励使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教育项目,多途径创造教育发展用地空间,更好的推进教育民生项目建设。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