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办理对象
测绘单位从事外业测绘技术人员
办理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属实;
2、符合法定条件。
所需材料
单位申请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登陆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申请单位到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符合法定条件的,在15日内完成办理,并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登陆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2、申请单位登陆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上传单位申请书,在3个工作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提交照片等材料;
3、符合法定条件的,在15日内完成办理,并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日
承诺期限:15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备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
联系电话:0763-3360926(受理)、0763-336148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