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和乙、丙级资质初审
办理对象
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
办理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属实;
2、符合法定条件。
所需材料
1、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规定要求录入的材料内容。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登陆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2、符合法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证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登陆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2、登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报;
3、符合法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证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
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备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
联系电话:0763-3360926(受理)、0763-336148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