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来源:本站访问量:127发布时间:2014-11-27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办理对象

市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省级以上测量标志拆迁初审

办理条件

按分级管理原则办理测量标志拆迁申请;

有合法的测量标志拆迁依据(建设工程项目);

3、落实测量标志迁建资金、迁建地点;

4、迁建单位合格的测绘资质。

所需材料

本市设立的测量标志拆迁:

1、单位申请书一份;

2、《广东省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

3、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迁建方案或补偿方案(资金证明);

5、测量标志迁建详细位置图或土地权属证书;

6、迁建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国家、省设立的测量标志拆迁:

1、单位申请书一份;

2、《广东省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一式二份;

3、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迁建方案或补偿方案(资金证明);

5、测量标志迁建详细位置图或土地权属证书;

6、迁建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到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符合办理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登录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2、符合办理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或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备注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

联系电话:0763-3360926(受理)、0763-3361485(咨询)

相关下载:

广东省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样表).doc
    广东省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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