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62号
袁艺珊、袁金灿、阳华英拟对坐落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湖西路97号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5号楼404原登记于袁振添、陈燕媚名下属于袁振添50%份额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号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00287号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登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电话:5820322、5811073)。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