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自然资规字〔2019〕1号文件第二条要求,对以下房产无合法土地权属来源凭证部分进行权属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30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16号和富广场B幢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63-3866707
公示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
根据清自然资规字〔2019〕1号文件第二条要求,对以下房产无合法土地权属来源凭证部分进行权属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30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16号和富广场B幢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63-386670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无合法土地权属部分的宗地面积 | 不动产单元号 |
1 | 李社荣、潘秋连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新三路(新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新三路右一巷1号) | 2459195 | 78.39 | 441802006021GB01230F00010001 |
公示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