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6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联系电话:5820322、5811073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4日
编号:[2023]6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联系电话:5820322、5811073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黄木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用权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黄岗村委会南山村17号 | 441803004010JC0000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18㎡, 建筑面积:232.47㎡,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