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石角财利村(宅确权)2023-1~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7日
编号:石角财利村(宅确权)2023-1~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1 | 陈献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会财利村小组 | 441802007002JC17017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4.85㎡,建筑面积: 80.10㎡,层数:1层 | 农村宅基地 |
2 | 陈金灿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会财利村小组 | 441802007002JC17069F00010001 | 宗地面积: 65.93㎡,建筑面积: 100.45㎡,层数:2层 | 农村宅基地 |
3 | 陈美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会财利村小组 | 441802007002JC17082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111.61㎡,层数:2层 | 农村宅基地 |
4 | 陈森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会财利村小组 | 441802007002JC17189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00.00㎡,建筑面积: 139.83㎡,层数:1层 | 农村宅基地 |
5 | 叶新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村村委会财利村小组 | 441802007002JC17198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4.67㎡,建筑面积: 84.11㎡,层数:1层 | 农村宅基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