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源潭河背村(宅确权)2023-1~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
编号:源潭河背村(宅确权)2023-1~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1 | 李伙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172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10.00㎡,建筑面积: 370.0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2 | 李清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143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157.92㎡,层数:2层 | 农村宅基地 |
3 | 李镜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127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42.6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4 | 李记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114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107.63㎡,层数:1层 | 农村宅基地 |
5 | 李锦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105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36.18㎡,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6 | 李桂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98F00010001 | 宗地面积: 95.46㎡,建筑面积: 136.69㎡,层数:2层 | 农村宅基地 |
7 | 李汉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86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43.00㎡,建筑面积: 424.58㎡,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8 | 李汉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78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80.0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9 | 李记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76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20.00㎡,建筑面积: 172.48㎡,层数:2层 | 农村宅基地 |
10 | 李桂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74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102.32㎡,层数:1层 | 农村宅基地 |
11 | 李金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河背村 | 441802006015JC13069F00010001 | 宗地面积: 91.31㎡,建筑面积: 221.49㎡,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