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源潭帽冚村(宅确权)2023-2~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5日
编号:源潭帽冚村(宅确权)2023-2~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详见附表: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1 | 潘清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366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00.65㎡,建筑面积: 257.14㎡,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2 | 潘水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308F00010001 | 宗地面积: 92.85㎡,建筑面积: 238.66㎡,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3 | 潘玉彬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262F00010001 | 宗地面积: 120.00㎡,建筑面积: 400.0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4 | 潘建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254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6.48㎡,建筑面积: 287.39㎡,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5 | 潘灿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194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80.0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6 | 潘汝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165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6.47㎡,建筑面积: 185.63㎡,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7 | 潘玉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158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80.00㎡,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8 | 潘桂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149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2.00㎡,建筑面积: 254.29㎡,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9 | 潘汉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帽冚村 | 441802006015JC10130F00010001 | 宗地面积: 80.00㎡,建筑面积: 206.54㎡,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