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平正202432
李应忠、李应洪、李应辉、李应东、李忠荣拟对坐落于清远市环城三路飞水新村西五座201号原登记于李其光名下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2597571号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登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9室
联系电话:0763-336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