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联系电话:5820322、5811073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
编号:[2024]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详见附表)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联系电话:5820322、581107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亩) |
1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441803003003JL00015L00000001 | 宗地面积:19.76亩 |
2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441803003003JL00016L00000001 | 宗地面积:8.41亩 |
3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441803003003JL00017L00000001 | 宗地面积:8.56亩 |
4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441803003003JL00018L00000001 | 宗地面积:5.62亩 |
5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湴坑村花蕉树经济合作社 | 441803003003JL00019L00000001 | 宗地面积:67.85亩 |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