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苏国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西尾村村民委员会塘冲村民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10841号,土地使用者:苏国坚,土地面积:138平方米,四至:东至苏金玲住宅2.8米;南至苏建中住宅7.15米;西至苏荣光住宅2.8米;北至苏建中住宅6.7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本公告登网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国坚
申请人苏国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西尾村村民委员会塘冲村民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10841号,土地使用者:苏国坚,土地面积:138平方米,四至:东至苏金玲住宅2.8米;南至苏建中住宅7.15米;西至苏荣光住宅2.8米;北至苏建中住宅6.7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本公告登网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