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平正2024149
陈丹心、陈丹娜、陈丹嫦、薛少萍拟对坐落于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一路东八座2号101号、清远市清城区鹤堂街三巷26号首层、清远市清城向群新村二座404房原登记于陈飞标名下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号:城区府国用字(1993)第1401599号、粤房字第3925138号、清城区国用(2003)字第00414号、粤房地证字第C4604743号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登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9室
联系电话:0763-336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