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清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年丰村门六村民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00228号,权利人:陈清强,共有人:陈清华,土地面积:137.76平方米,四至:东至2.5米巷至陈锡强宅;南至陈学文宅;西至竹园;北至3.3米巷至陈北添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本公告登网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清强
申请人陈清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年丰村门六村民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00228号,权利人:陈清强,共有人:陈清华,土地面积:137.76平方米,四至:东至2.5米巷至陈锡强宅;南至陈学文宅;西至竹园;北至3.3米巷至陈北添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本公告登网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