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廖楚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路33号中恒公园大地花园S1地下室车位15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09579号,权利人:廖楚龙,房屋建筑面积:40.91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12.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本公告登网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