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粤(2024)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8489号 | 梁选臣、张书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38号中环品悦B3幢601 |
2 | 粤(2024)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34号 |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 | 抵押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西大道38号中环品悦B3幢601 |
3 | 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19831号 | 邓星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3号凯旋门3幢2204 |
4 | 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501608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 抵押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3号凯旋门3幢2204 |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