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飞来峡(宅)2025-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
编号:飞来峡(宅)2025-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 | 用途 |
1 | 邓华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高塱村大坝村42号 | 441802001001JC00010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2㎡,建筑面积:206.68㎡,层数:3层 | 农村宅基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