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平正2025-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9室
联系电话:0763-3363036
附表:缪福桃等2份不动产继承公告明细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
编号:平正2025-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9室
联系电话:0763-3363036
附表:缪福桃等2份不动产继承公告明细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继承人 |
1 | 曾勇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清远市清城南门区曙光二路左二巷一座403号 | 粤房地权证清字第0100001781号 | 缪福桃 |
2 | 谭金荣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市畜牧水产示范场莲塘开发区776、777座104号 | 清城区国用(1998)字第0900028号 | 谭金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