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横荷(所有权)2025-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
编号:横荷(所有权)2025-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联系方式:0763-3363036。
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公顷) | 地类 |
1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岗头村新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岗头村新屋经济合作社 | 441802004001JA00662W00000000 | 0.07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