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展毅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清郊府集建字(1990)第0100508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展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