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20号
因村规划需要,且何德煊已故,经何德煊全体家庭关系成员协商,由何彩虹代其父亲何德煊提出,将位于清郊区太平镇锁圹村的宅基地(证号:清郊府集建字(1989)第030200198号,土地使用者:何德煊,面积:144平方米,四至为:东至何光滔宅(距3米);南至何德洪、何庆球宅(距2.3米);西至何炽文(距3米);北至何强宅(距2.1米)。)拆除并退回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小组另行分配他人使用,现向我中心申请注销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对上述土地权利有主张者,请在本公告登网及张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资料向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地址:清新区笔架路3号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2楼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电话:5820322、5811073)。否则,我中心将注销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