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地环发〔2018〕32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国土资规字〔2018〕6号.pdf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