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发〔202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清远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