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管制函〔2020〕12号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发来清远市第七届会议阳山工作组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的建议》(提案号:20200007号)收悉,该提案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各地发展市级现代农村产业园,并将尽最大力量保障农村产业园的用地需求。我局建议由贵局牵头,制定《关于支持全市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文件中明确,经贵局认定的市级现代农村产业园可以直接使用乡村振兴专项指标。我局在初拟我市年度用地计划中,将继续安排全市统筹指标的10%作为乡村振兴专项指标。
对农村产业园用地各地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推行“点状用地”,节约用地指标和规模。对于面积在30亩以下的现代农村产业园,还可以申请纳入“点状供地”计划,在用地规模、用地指标方面享有更大力度的保障。
此函。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李小光 0763-3368930,1392768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