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管制函〔2020〕14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发来清远市第七届会议民革清远市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建议》(提案号:20200019号)收悉,该提案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我市革命老区发展,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首先是省级下达的苏区老区专项指标全部下放给予各地使用。其次,在省下达的基础上,市级每年按可统筹用地指标总量的10%安排给予乡村振兴专项。革命老区项目取得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说明材料,可以直接申请使用该专项指标。
此函。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小光 0763-3368930,1392768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