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108发布时间:2020-08-28

                           

                               清自然资利用函〔2020〕5号 


市工信局:

我局对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7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号召,大力支持制造业(泛指工业)项目用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加强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清远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全力做好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工作

2019年8月,我市正式启动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及规划管控编制工作(工业用地控制线是指为保障我市工业用地(含仓储用地)发展空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在一定时期内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控制线分为一级工业控制线和二级工业控制线,一级工业控制线是保障我市实体产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二级工业控制线是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目前,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已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全力保障工业用地指标和供应

(一)合理使用土地指标。在分配指标工作中,明确市级指标及县级指标必须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优质技改项目、传统产业升级等项目用地。2017-2019年三年期间,我市每年保障制造业新增用地超过5000亩,约占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

(二)加大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据统计,2015-2019年,全市共供应工业用地32778万亩,平均每年供应6555亩。2020年,根据制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计划供应工业用地6774亩,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30%,仅次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三、积极落实国家、省各级扶持政策

(一)使用国家指标。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92号),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纳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产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二)扎实开展增存挂钩工作。为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积极开展增存挂钩工作:清理无效用地批准文件、有效处置闲置土地、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调查确认和加强增存挂钩机制运行的监测监管。截至目前,我市已连续八年完成了“去库存”任务,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现有工业用地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和新建项目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近两年办理了清远市兴海铜业有限公司和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等项目工业用地增容手续。

(四)鼓励“三旧”改造“工改工”升级改造。我市出台了《清远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针对一些历史遗留的没有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通过“三旧”改造的方式完善手续后,促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并在多个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比如土地出让金按市场价的40%收取,解决了源潭、龙塘等一些园区的用地问题。

四、积极探索差别化供地政策

(一)鼓励和支持多种供地方式。一是鼓励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二是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租赁国有工业用地,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可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三是大力推进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将土地使用年限缩减为20年,按“2+3+N”(即2年基建租赁期+3年投产租赁期+N年出让期)模式供应土地。

(二)鼓励降低工业用地取得成本。鼓励各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按照出让(租赁)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确定供应底价,降低项目取得用地成本。

(三)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把每一块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税收要求、单位能耗、单位排放、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等基本指标予以明确,带着“标准”出让工业用地。

五、全面落实用地指标和盘活存量挂钩新举措

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规定,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盘活存量土地挂钩,即用地指标只能通过盘活存量的奖励中获得。我局草拟的《清远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已由市府办印发实施,目前已全面部署开展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确保至2021年盘活不低于60980亩存量建设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工业产业发展增加用地空间,并为最大限度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7个督导检查组。同时,我局同步制定了《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送审稿)、《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工业土地要素供给助推工业强市建设的通知》,为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清理提供政策支撑。

六、探索制订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

新型产业用地作为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类型用地,国家和省级层面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定,目前主要是在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比较活跃的地区有针对性的探索出台了一些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市新型产业用地需求,我局在深入研究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等地区已制定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的基础上,参考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做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清远实际进行了研究讨论分析,草拟了《清远市区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稿)》,已完成规范性文件程序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印发实施。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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