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04

清自然资利用函〔2020〕7号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

我局对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用地指标保障方面

根据2020年8月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92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用地需求,更好地促进清远市农村人口回流,吸引科技人才共建新农村,我市今年已预安排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83亩、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计划指标600亩,合计共1083亩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占省预安排指标总量4823亩的22%,做到应保尽保。建议农业产业项目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形成连片建设、具有清远特色的集旅游、文化和休闲于一体的新业态新模式。

二、关于点状供地政策支持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破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难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清远市2020年乡村振兴点状供地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在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等重点地区选取了10个条件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作为2020年清远市点状供地试点项目。目前,全市10个乡村旅游及现代农业项目列入了点状供地计划,已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正稳步开展调规、报批等工作,力争在2020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为下一步全市推进落实“点状供地”政策提供经验借鉴。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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