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住宅小区建筑控制线与规划红线之间的公共空间管理办法〉》(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202110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在分析我市建筑退让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推动解决我市建筑退让的空间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筑退让是指建筑或构筑物必须后退道路、河流、水岸等及其他需要保护区域的最小距离,它在现代城市规划中主要包括了建筑基底退让道路红线及相邻权属用地两种形式。建筑退让空间与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组成了城市重要的开敞空间。其基本功能是预留市政建设、道路拓宽、保持街道通风、采光等,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公平性。建筑退让空间拥有非独立占地特性,归属于建筑所在地块权属所有者。当前,城市在“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背景下,继续新增独立占地的开放场地非常困难,而具有一定规模、紧邻街道的建筑退让空间,通过开放化的规划设计,成为未来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我市对建筑退让空间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清远市规划区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管理办法》及《清远市规划区配建停车场(库)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规范和加强建筑退让空间的管理,政策的实施收到一定成效。为适应城市的更新发展,我市将以“综合治理”为核心策略,从“政策保障、合理规划、系统治理、工作计划”四大方面入手,持续推进建筑退让空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政策保障,规范我市停车配建设置
(一)为有效整合公共空间资源,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我市于2017年印发了《清远市规划区建(构)筑物退让规划管理办法》,细化了不同建构筑物对于不同等级道路的退让要求,并在该《办法》中明确了退让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设要求。提出“退让道路红线范围内建设的绿化、小品、临时停车位等,由用地权属单位负责建设,但应纳入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二)我市于2017年印发了《清远市规划区配建停车场(库)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以缓解当前我市“停车难”矛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停车位设置标准,是我市规划区城市建设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办法》实施以后,我市新建住宅、商业严格执行该标准,配套车位基本满足市民日常停车需求,一定程度缓解了公共空间乱停乱放的问题。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发展情况,完善相关规划设置标准。我局已申请将上述两份文件列入我市2022年度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届时将根据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文件的管控内容。
二、合理规划,构建良好城市步行空间
为构建良好城市步行空间,我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并已获市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着力于改善我市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加快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规划中心城区共设置步行道路2760公里,按照步行交通特征、城市用地布局、周边建筑和环境、城市道路等级、所承担功能、步行人流量大小的不同等要素将步行道划分为三个等级。包括:
一级步行道805公里,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重要公共设施周边、主要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区、市民活动聚集区等地区的生活性主干路,人流量较大的次干路,断面条件较好、人流活动密集的支路,以及沿线土地使用强度较高的快速路辅路。 二级步行道714公里,主要分布在城市副中心、中等规模公共设施周边、城市一般功能区(如一般性商业区、政务区、大型居住区)等地区的次干路和支路。 三级步行道1241公里,以步行直接通过为主,街道界面活跃度较低,人流量较小,步行活动成分多为简单穿越,与两侧建筑联系不大,是步行网络的延伸和补充。各级步行道、步行过街设施和立体步行设施共同构成完整的步行交通网络。
三、系统治理,打造高质量绿色出行空间
(一)为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改善城市绿色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今年4月份印发了《清远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从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通行安全、通行舒适方面提出了多项整改措施,包括了:1.完善人行道网络,打通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通达性。2.拓宽过窄人行道,保障改造后的人行道宽度不低于2米。3.严控机动车占道停放,严管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已经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要充分研究论证,确有必要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4.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等内容,有效规范了人行道的建设与管理,进而打造我市市民高质量出行空间。
(二)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和公共资源利用率,我市拟制定《清远市清城区道路智能停车泊位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方案拟对清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背巷等区域约540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阶段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管理,推进大数据统一管理模式。通过科学的停车管理,有效减少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现象,进而提高人行空间的畅通连续。
四、工作计划,科学管理退线公共空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且受法律保护,对于已登记给权利人的“退线区”用地应明确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或为业主共有。目前我市已启动《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快推进《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一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退让红线与规划红线之间的管理方,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增加相应的维护管养预算;二是协调将住宅小区建筑控制线与规划红线之间的公共空间管理要求纳入条例中,再根据不同部门职责去细化职能范围的管理要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有关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