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地籍发〔2018〕46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函〔2018〕26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2日
(联系人:刘彤,电话:3363344)
清国土资地籍发〔2018〕46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函〔2018〕26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2日
(联系人:刘彤,电话:336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