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政协第七届会议第201902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5-27

 

清自然资利用函〔2019157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远市委员会七届会议提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我市乡村旅游升级版》(第20190218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多途径加大对乡村旅游用地支持和引导。一是省、市两级共同加大对乡村旅游用地指标的支持力度。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涉及专项计划指标在进行报批用地时直接由省予以核销,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对于无法通过省指标解决的优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要求各县(市、区)指导项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列入市县指标分配方案,或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或拆旧复垦指标解决。二是强化规划管控。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积极开展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县级层面统筹村庄布点、交通网络、产业分布等内容,形成全域统筹的规划模式。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的要求,规划编制包括“产业生态、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特色风貌和农房整治、实施保障”等内容对于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特色文化将在规划中进一步统筹保护利用,有效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融合度。三是指导乡村旅游项目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导旅游项目利用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村集体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为旅游项目中停车场、农家乐、游客中心、住宿酒店等提供建设用地,实现企业与村民共建互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改造建设成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四是用好“三旧”改造政策,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村发展需求,拟采用“三旧”改造方式进行改造的,将具备条件、符合规定的乡村按照“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加快乡村“三旧”改造用地报批。同时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措施合理有效盘活乡村闲置土地,加快闲置土地的再开发利用。

二、省、市两级着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一是认真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号),充分利用省在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的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各类业态用地需求。二是为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清远市贫困村新农村用地保障机制的通知》(清自然资利用发〔2019〕12号),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支持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美丽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提升贫困村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水平,促进乡村旅游项目及时落地

    三、加强专题调研工作,探索乡村振兴用地新模式。2018年我局针对全域旅游用地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基本掌握了我市旅游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需求、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办理设施农用地等方面的做法、进展和存在困难,了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有关用地诉求及建议,形成了关于全域旅游用地问题的专题报告,对我市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具有较深刻的指导意义。今年,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系列调研的工作部署,我局计划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焦点,结合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有关情况,进一步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23

 

 

 (联系人及电话:梁家怡,0763-336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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