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函〔2018〕89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黄志雄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发展的建议》(立案号:2018028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的最新要求,精准扶贫用地指标不再下达至各地市,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管理。涉及到精准扶贫项目,提供扶贫主管部门意见后,可直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使用省指标。
按照《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的计划指标分配比例由经济发展、节约集约用地、土地规划执行等多个因素进行加权计算得出。2018年度计算出连山、连南加权数分别为4.34%、6.15%。由于今年省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将大幅减少,建议连山、连南政府利用好省有关保障扶贫用地指标的政策,同时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我局也将进一步积极与省沟通,争取更多的民族地区有关用地政策支持。
此复。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