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规保函〔2016〕30号
我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合力打造广清产业园佛冈拓展区为我市南部(东翼)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建议》(第20160066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广清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广清对口帮扶的主战场,广清产业园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配合广清合作园建设工作,从建设用地规模、用地指标等方面努力保障园区用地需求。
佛冈县作为清远市南部重点发展地区和全市经济发展核心区,有着较好的交通、区位、资源、环境、生态优势和工业发展基础,也具有良好的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目前,佛冈县与广清园指挥部共同选定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冈集聚区(汤塘片区)及(石角片区)作为发展载体,为佛冈的腾飞发展搭建重要平台。
我局一直十分关注广清产业园佛冈集聚区建设推进情况,局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多次到佛冈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佛冈县国土部门配合园区开展相关工作。经核查,佛冈县剩余可用建设规模20979亩(其中城乡规模10755亩),佛冈县自身能给产业园提供6000亩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广清园汤塘片区设计规划总用地范围约16058.85亩,其中需安排建设用地面积约11199.05亩,原已有建设用地规模约4000亩。石角片区目前尚未确定开发范围。
鉴于目前汤塘片区条件较好,市级层面决定首先启动汤塘片区建设,所需建设用地规模由佛冈县先自行解决3000亩(见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6〕49号)。佛冈拓展区(即石角片区)应尽早确定开发范围,并制定详细用地规划,首期可从原计划提供给产业园的6000亩建设用地规模中先行安排3000亩,其余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在省追加规模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一并统筹解决。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