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函〔2018〕247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政协发来七届会议清城工作组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号:20180006)收悉,该提案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基站单体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时,可视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局均安排专人尽快组织配合办理。
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农村基础建设,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