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5-22

清国土资利用函〔2018〕244号

 

 

胡丽琼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清华园用地报批倾斜力度的提案(第20180148号)收悉,经综合英德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及英德市人民政府都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针对建议中提及清华园在用地规模、用地指标、水田指标等各方面都存在缺口的问题,我局及英德市政府积极商讨解决方法。

二、我市的年度指标计划的制作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6〕24号)要求,一部分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一部分下达至各县(市、区)自行安排。用地指标的分配遵循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保两兼顾”原则,专项分配用于保障市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民生等用地需求,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违法用地。

近三年来,省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且从2018年起,遵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的要求,省仅下达重大平台、省级产业转移园、扶持指标。不再专项下达其他专项指标。

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期间对存量建设用地情况摸查,清华园2017-2020年有8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尚未使用,我局将加强督促英德市国土部门,积极协助清华园盘活园区内存量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急需落地建设的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在规划期内(2020年前)用足用好剩余的8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对于用地指标缺口问题,首先我局将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争取下达省级产业转移园专项指标;其次我局将积极协调英德市人民政府安排园区急需指标的项目;最后如果碰到特殊项目迫切急需用地指标的,可通过经信部门或者英德市政府专项向市政府申请。

水田指标方面由于我市所有水田已全部被省统筹安排使用,我局将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争取早日解决的水田指标问题。

四、今年2月8日,省人民政府将省管权限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职权(简称“批地权”)委托下放给12个地级市行使。我市是获得省级“批地权”的地级市之一。在承接省级权限下放后,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承接省管权限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部门的相关责任和工作职能。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条件,实现了林业、社保并联审批,用地报批审批提速了30%以上。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各县(市、区)国土部门,继续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不断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国土工作的关心支持。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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