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函〔2017〕169号
市民政局:
市政协发来七届会议黎世凤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扶持民间建立“医养护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提案号:20170173 )收悉,该提案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用地政策坚持市委常委会通过的“三保一兼顾”原则,保障市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民生以及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安排了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中英(广东)健康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供地的养老服务设施共40宗,总面积160亩。
二、鼓励民间建立“医养护结合”养老机构,经核定属于公益性质用地的,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否则应以出让方式供地。
专此函达。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