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函〔2019〕502号
农工党清远市委员会:
贵委在清远市政协委员会第七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老旧小区“微改造”为抓手,提升清远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的建议》(第20190143号)已收悉,经综合市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们在提案中所提出的如强化顶层设计分类实施指导、构建城市社区多元共治机制、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等建议。对提升清远的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提高城市发展品质等工作很有建设性,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在改善人居环境、补足城市短板,还城市居民舒适、宜居环境,我市在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模式与运行机制,各相关部门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
为破解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政策上和操作上的难题,在充分调研及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市政府已于今年6月14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函[2019]111号)。理顺优化“三旧”改造项目流程,确定政府在旧改中的角色与地位,调动改造主体的积极性,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提出了公益用地移交等内容与要求。其中,在公益用地移交方面提出了在旧城镇、旧厂房改造中,将工业用地等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自行改造项目均需移交公益性用地,向政府无偿移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含红线退缩用地)的比例不低于15%,移交的公益性用地应为国有建设用地等具体要求。
二、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
切实发挥规划的统筹作用,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根据我局组织编制的《清远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明确项目改造范围、改造目标、功能定位、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用地功能布局(功能控制要求和强度控制要求)、配套设施的总体规划与布局、道路交通的主体规划和道路网络构成、环境景观设计和公共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等内容以及相关管控要求。同时,结合《清远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以绣花的功夫,修补完善老旧片区的教育、医疗、文体、公园绿地、消防、环卫、肉菜市场以及市政设施等的内容,增加老旧小区的活力和宜居水平。在具体改造过程中,将本着阳光规划,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系列社区活动、社区事件、社区营造等方式和方法,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谋求社区居民社区认同感、社区参与感的提升,充分激发居民群众热情,调动社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以民生实事为抓手,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
起草《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整治一批交通黑点、加快小学、医院、肉菜市场等设施的建设、推进社区绿地、街头小广场建设,广泛实施立体绿化,实现身边增绿、见缝插绿。
加大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旧小区老年人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可解决老年人日常起居和出行的不便。按照《清远市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议按片区确定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范围和规模,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应为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地面、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
加强对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按照《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满足结构安全、消防、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消防救援通道、环境影响等因素,减少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声、视线干扰等方面对相邻住户的不利影响。
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低碳经济模式的推进,节能减排将是今后汽车发展的主导方向,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是解决这个技术难点的最佳途径。按照《清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清远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建议根据总停车位数量比例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和鼓励老旧小区实施节能改造。按照《清远市促进
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清远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建议老旧小区的改造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实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对老旧小区进行节能改造。
四、因地制宜,探索新模式
因地制宜,调动各改造主体和改造对象积极性,拓展改造渠道,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种改造方式,将现代与传统结合,让城市留住记忆,灵活运用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修复等多种模式组合。一方面,整合相关资源,按规定合理利用改造项目周边的零星、边角用地,提高项目完整性和得地率,调动改造主体积极性,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整治。另一方面,出台公建配套项目和土地出让金鼓励措施鼓励相关措施,提高改造质量。如根据规定将公共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等公建项目,纳入改造成本核算;如“三旧”用地由政府依法收回或征收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所得出让纯收益可按规定用于补偿原土地权利人,并可采取物业返还等其他方式兑现补偿。在调动各改造利益方的积极性的基础上,明确相关改造主体后,将利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等契机,同时发挥基础党建等作用,结合各老旧小区的资源禀赋以及相关规划要求,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发展。
今后,我市将在统筹谋划、组织协调、部门联动、模式引导、信息化建设、业务水平提升等方面继续下工夫,着力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
最后,感谢贵委对清远城市发展、旧区改造、规划与建设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编研中心 黄端 电话:3365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