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有关测绘信用失信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7-10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近期,我局发现清远市通力测绘有限公司、清远市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与真实性不符的1名持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人员信息录入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该行为属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国测管发〔2015〕57号)规定的一般失信行为。此外,清远市通力测绘有限公司还存在人员违规兼职(证书挂靠)情况。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精神,现将两家公司上述一般失信行为信息录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将两家公司列为2023-2024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测绘资质、质量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监管,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测绘单位要对照通报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隐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对技术人员职称、学历等材料真实性的查验,员工离职后及时更新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日常管理注意考勤、工资和工作记录的存档,自觉抵制各类证书挂靠、人证分离等弄虚作假行为,共同维护测绘市场良好秩序。

  二、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和测绘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属地测绘市场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实地抽查检查等手段落实动态巡查监管职责,对测绘单位资质资格、安全生产、测绘质量、地理信息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零容忍”震慑态势。

  三、加强测绘行业信用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测绘行业信用监管作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常态化测绘信用监管,结合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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