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规划部门对城市发展的近期要求和中长期战略进行理论研究和成果规划的编制;城乡发展目标任务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围绕城市发展定位进行功能规划、形象特色设计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发展的个案要求等进行任务落实或组织跟踪落实;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本部门内无设科室,事业编制内人数为7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共11张)
第三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事业收入270万元 ;支出预算258.4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6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其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是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构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