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及 名词解释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勘察测量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开发区、清城区辖区内建制镇的规划管理;负责开发区、清城区(工业)建制镇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开发区、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案件定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业务一组、业务二组、规划编制组。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进行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本年收入总计181.7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180.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其它收入1.40万元,占总收入的0.8%;本年支出总计219.07万元。
(二)2017年综合收入与2016年决算数作对比
2017年本单位决算财政收入为181.70万元,2016年本单位决算财政收入总计179.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据对比
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219.0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92万元。增加34.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人员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9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6.2万元,减少66%;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2.61万元,减少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控制。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6.3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了0.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22.53万元增加了4.1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办公耗材、装订印刷费等)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略有增长。
(六)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1辆,是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重点支出项目。
二、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其它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