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18

清远市国土资源2017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实施全市国土与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核,指导和审核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政策并负责指导、监督落实,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拟订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供应等政策,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承担上报国务院、省、市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负责地籍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和城乡地籍管理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承担矿业权审批、矿业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储量监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矿区、保护性特定矿种的勘查开采活动,承担调处矿业权纠纷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监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与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

(九)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制定本市基础测绘规划,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审核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本市大地测量控制体系,管理、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有四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单位有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远市土地整理中心,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公益二类单位有清远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共设9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2.人事科(监察室);3.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4.土地利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5.不动产登记科(地籍管理科);6.测绘管理科;7.矿产资源管理科;8.地质勘查与环境保护科;9.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支队)。市局编制人数40人,执法支队编制人数22人,退休职工2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一)

第二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

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总收入2264.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64.60万元。本年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32.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19万元,增长1 %。主要原因:专项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局是主管部门单位,没有上级补助。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132.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39.60%。主要原因:根据党组会议纪要,冲减有关往来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总支出2264.6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1.64万元;本年支出2102.95万元。本年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2.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培训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奖励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清财教〔2017〕30号,支出2016年度清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9万元,主要为人员社保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58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64万元,主要为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5.农林水支出0.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增加1名驻村干部经费。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85.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经费、业务管理等,比上年增加126.4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业务费用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02.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人员经费的调整。

    8.其支出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3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为1977.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4.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4.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在公共专项部分反映,没在局本级经费反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132.24万元。其中: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6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18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37万元,项目支出273.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经费;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154.6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4.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在公共专项部分反映,没在局本级经费反映。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12.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奖励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9万元,主要为人员社保费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64万元,主要为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0.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85.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经费、业务管理等住房保障支出102.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5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31.1万元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预算21.1万元的50.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79万元,增长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39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4万元,下降1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政府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人次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7.39万元,占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占21%;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2万元,比2016年减少1.36万元,下降11 %。减少的原因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9 %。减少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支出

      3.公务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出国(境)经费7.39万元,2016年增长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政府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4.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2017年部门决算公务接待情况: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340人次,共支出10.7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2.56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金额69.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1356.31万元。包括土地、房屋构筑屋、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7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表(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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