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清水径-井口面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陈麟 0763-3380387(传真)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清水径-井口面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广东省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清水径-井口面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