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发〔2018〕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清远市矿产资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进展与存在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附件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清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doc
附件2 清远市矿产资总体规划(2016-2020年)文本.pdf
附件3 清远市矿产资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表.pdf
附件4 清远市矿产资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图.zip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