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地灾)备〔2014〕1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证明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合规性检查,你单位提交的《广东省清远市连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以及相关资料符合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评审专家符合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我局已将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备案登记。
特此证明。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