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我局对《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提出意见,评估公司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认真复核并修改了评估报告。现将修改后的《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认真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径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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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矿区饰面用.doc 表.xls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121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验收备案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