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矿评公告第8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将《连州市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山脚矿场分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认真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径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传 真:0763-3371394 附件:1. 连州市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山脚矿场分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连州市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山脚矿场分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doc 表 连州市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山脚矿场分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xls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8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连州市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松山脚矿场分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验收备案的公示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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