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6年第4次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附件中的时间安排,我局委托清远市公共资交易中心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市政府大院内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开标三室公开摇号,确定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清水径-井口面山石灰石矿山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承担机构为: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候补机构为: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二候补机构为: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请本次选定的采矿权探矿权价款评估承但机构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若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应在公告后的3日内书面告知我局。根据规定,我局将按选出的候补机构按顺序确定评估机构。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