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储备字〔2014〕03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核收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报送的《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深木窿一号矿段陶瓷用钠长石化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14〕64号) 和相关材料。经合规性检查,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业已完成对报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的备案。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