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矿评公告第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将《阳山县杨梅镇九曲坑萤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认真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径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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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阳山县杨梅镇九曲坑萤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阳山县杨梅镇九曲坑萤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doc 阳山县杨梅镇九曲坑萤石矿表.xls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12-6意见表.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